[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1:16:57

热门关注

    所在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监督曝光 > > 正文

    武清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06 17:53:33 来源:武清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农业农村委四级调研员高启生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7月,时任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高启生同意由下属企业绿化工程队出资58万元购买大众迈特威牌商务车一辆(排气量为2.0T),供局机关使用。同时,高启生长期借用该下属企业出资61.8万元购买的丰田霸道牌越野车一辆(排气量为4.0),供其本人公务使用。在2013年公务用车清理整治、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原区林业局均作出自查零报告,该两辆车未予上报或清退,直至2018年7月下属企业将该两辆车拍卖。高启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3月,高启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齐建栋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齐建栋在担任梅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并多次使用“小金库”内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吃喝、赠送礼品礼金、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等补贴、公款旅游等,共计16.39万元,其中,齐建栋个人领取0.45万元。齐建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3月,齐建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科科长范欣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20年1月,范欣任区政务服务办建交城管科科长期间,在参加对某建设项目相关方案进行审核的评审会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夹放在上交材料中的现金红包人民币1000元,后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2022年4月,范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