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治本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等。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收入情况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0258273.7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469719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4484.80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3788.92元,占0.02%。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7648211.7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326624.53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2109.28元,占89.77%;项目支出1806102.5元,占10.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48211.7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326624.53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类)11(款)纪检监察事务”15827069.34元,其中:
01(项)行政运行14020966.84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
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806102.5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
2、“208(类)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46071.41元,其中:
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5414.6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656.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75071.03元,其中:
01(项)行政单位医疗537703.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367.15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5842109.2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42911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1)”14263555.24元,其中:
“基本工资(01)”2218965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02)”3733128.1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津补贴。
“奖金(03)”3733128.1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08)”1075414.69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08)”170656.72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37703.8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7367.15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社会保障费用。
“住房公积金(13)”3074382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1130292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值班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65363.04元,其中:
“办公费(01)”226090元,主要用于:购买基础办公用品等支出。
“印刷费(02)”33780元,主要用于:单位书籍的印刷费用。
“手续费(04)”862.9元,主要用于: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07)”33859.09元,主要用于:邮寄、电话等费用支出。
“差旅费(11)”97333.5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案、学习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维修(护)费(13)”21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
“培训费(16)”39450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费用。
“劳务费(26)”11823.8元,主要用于:临聘教师为机关干部讲课费用。
“工会经费(28)”124180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干部工会福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28289.7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39)”567594元,主要用于: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408.7万元,其中:
“退休费(02)”46234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费用。
“抚恤金(04)”220886元,主要用于:发放去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46071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上下班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退休干部安家费用。
五、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65363.04元,比2017年减少1512.44元,降低0.1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降低。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金额3800000元。
九、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关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武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28289.75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7236.37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8年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8289.7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289.75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236.37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8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