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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清区纪委监委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20 10:25:49 来源:武清区纪委监委

    带班领导职责:

    第一条 了解当前形势,关注社会动态和气象、环境等重要信息,掌握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进展情况。

    第二条 熟悉应急预案、资源调度和综合协调的程序。

    第三条 检查督导值班员认真履职。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处理值班员报告事宜。

    第四条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立即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委领导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差情况,并及时组织先期应对措施。

    第五条 及时搜集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准确报告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和重要紧急情况。

    第六条 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员职责:

    第一条 搜集本市和我区社会动态及气象、环境等各类信息;掌握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具体情况。

    第二条 清楚带班领导所在位置,确保与其通讯联络畅通。

    第三条 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妥善处理接报事宜;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

    第四条 认真分析、研判从各种渠道接收到的重要紧急情况,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向带班领导及委领导报告,信息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情况紧急时可边报告、边核实;根据带班领导指示,与本区各相关单位沟通信息。

    第五条 遇突发事件时,快速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督促落实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六条 熟记常用值班电话,接受上级值班检查,主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

    第七条 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工作纪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第二条 严禁向无关人员传递值班工作信息,严禁为不明身份人员提供内部信息,严禁利用值班系统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三条 严守值班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值班员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要报告带班领导并说明事由,待与替班人员交接清楚值班事项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第五条 工作中不得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

    第六条 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秩序的事宜。

    第七条 用语文明,注重礼节,举止得体,着装整齐,维护单位良好形象。